主 旨:弘忆股取得不动产相关资料
发言人:林哲仁
说 明:
1.标的物之名称及性质(如坐落台中市北区XX段XX小段土地):
(1)土地坐落:台北市内湖区文德段五小段382、382-1、383、383-1、384、384-1地号
共计6笔土地。
(2)建物坐落:台北市内湖区文德段五小段459建号,共计1户建物及39个坡道平面式停
车位。
2.事实发生日:109/9/15~109/9/15
3.交易单位数量(如XX平方公尺,折合XX坪)、每单位价格及交易总金额:
土地合计面积:707.59平方公尺(折合214.05坪)
建物合计面积:3,072.43平方公尺(折合929.41坪)
4.交易相对人及其与公司之关係(交易相对人如属自然人,且非公司之关
係人者,得免揭露其姓名):
交易相对人:合作金库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
与公司之关係:非关係人
5.交易相对人为关係人者,并应公告选定关係人为交易对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转之
所有人、前次移转之所有人与公司及交易相对人间相互之关係、前次移转日期
及移转金额:
不适用
6.交易标的最近五年内所有权人曾为公司之关係人者,尚应公告关係
人之取得及处分日期、价格及交易当时与公司之关係:
不适用
7.预计处分利益(或损失)(取得资产者不适用)(递延者应列表说明
认列情形):
不适用
8.交付或付款条件(含付款期间及金额)、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
事项:
交付或付款条件:依买卖双方所签订之契约约定付款
交易金额:新台币299,000,000元
契约限制条款及其他重要约定:依买卖双方所签订之契约履行
9.本次交易之决定方式(如招标、比价或议价)、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及
决策单位:
交易决定方式:议价
价格决定之参考依据:市场行情及估价师之估价报告
决策单位:后续所有买卖议价与签约过户等相关事宜经109年8月26日董事会通过授权董
事长全权处理
10.专业估价者事务所或公司名称及其估价金额:
专业估价者事务所:戴德梁行不动产估价师事务所
估价金额:新台币309,496,870元
11.专业估价师姓名:
李根源
12.专业估价师开业证书字号:
(94)北市估字第000079号
13.估价报告是否为限定价格、特定价格或特殊价格:否或不适用
14.是否尚未取得估价报告:否或不适用
15.尚未取得估价报告之原因:
不适用
16.估价结果有重大差异时,其差异原因及会计师意见:
不适用
17.会计师事务所名称:
不适用
18.会计师姓名:
不适用
19.会计师开业证书字号:
不适用
20.经纪人及经纪费用:
不适用
21.取得或处分之具体目的或用途:
台北总公司营业自用办公室
22.本次交易表示异议之董事之意见:
无
23.本次交易为关係人交易:否
24.董事会通过日期:
本公司民国109年8月26日审计委员会与董事会决议通过授权董事长在新台币2.99亿元正负5%(不含交易相关税金及费用)内,向卖方就交易价格及付款方式等相关条件进行斡旋,并全权处理后续所有买卖议价与签约过户等相关事宜。
买卖双方于109年9月15日签署买卖合约。
25.监察人承认或审计委员会同意日期:
民国109年8月26日
26.本次交易係向关係人取得不动产或其使用权资产:否
27.依「公开发行公司取得或处分资产处理准则」第十六条规定
评估之价格:不适用
28.依前项评估之价格较交易价格为低者,依同准则第十七条规
定评估之价格:不适用
29.其他叙明事项:
无